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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了宁波银行的账单,而且是近半年的账单,我当时比较纳闷怎么回事,致电宁波银行才知道是借呗!
我提问宁波银行,我和你没有借贷关系,为什么会收到你们的账单?答案是:宁波银行是借呗放款方之一。利息是由银行收取的,第二点是银行不会暴力催收,其次是我们没有和银行签订借贷协议(合同)。
我没有把我的用户信息提供给你们,也就是说是支付宝把我的用户信息提供给你们的吧,答案,是
也就是说,是你们把钱借给了支付宝,支付宝再把钱借给我对吗?答案,是
其次致电支付宝客服!以下是我的提问和回答↓
我和银行没有借贷关系,为什么银行会对我发送账单?
答,银行是放款方。是可以发送账单的(借呗合同有标注放款方)
合同是我和你们签的,用户信息也是我提供给你们的,银行为什么会有我的用户信息?
答:我们只是提供贷款的平台,需要把你们的信息提供给放款方,由放款方进行审核并授予额度!
既然是这样,合同是和你们签的,钱是银行放款的,或者说我不欠你们钱,你们凭什么进行催收?而且催收人员态度相当恶劣?
答:我们和放款方有协议,当用户出现账单逾期或者借款拖欠,我们有权利进行催收和提醒!我会把你的问题,提交给贷后部门的
你所谓的催收部门,是你们公司的部门,还是第三方催收公司?有没有具体的公司名称?
答:是我们合作的第三方催收公司!我也不知道具体的公司名称!
合同是我和你们签的,钱是银行放给我的,也就是说,你和我是甲方乙方的关系,银行是第三方没错吧,那催收公司就是第四方吧?而且合同里写的是第三方催收,哪里来的第四方?或者换句话说,我的信息提供给了你们,你们在提供给银行进行放款,我是用我的个人信息换来的钱,而且钱也不是你们给的。你们凭什么对我进行催收,而且还是你们合作的第三方机构,我有权利知道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名称,其次我要知道催收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,也好知道,催收公司的经营范围,是否可以进行催收!(如果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出催收业务,催收公司就是违法经营)
其实分析下很简单,总共涉及到了四个单位,支付宝,我们个人,银行,催收公司!我们个人提供用户信息,支付宝相当于帮我们大批量的投递给银行,看看哪个银行可以借钱给我们!
所以我们并不欠支付宝钱,因为钱是银行借给我们的!如果放款方要不上钱来,应该直接找支付宝,因为银行是通过支付宝把钱借给我们的,我们和银行没有直接的借贷关系!其次支付宝是用我们的个人隐私,从银行那里借来的钱。等于我们是出卖了个人信息换来的,这是买卖,不是借贷!
切记!支付宝是用我们的个人隐私,从银行那里借来的钱。等于我们是出卖了个人信息换来的,这是买卖,不是借贷!支付宝只是帮我们借钱,而不是支付宝把钱借给我们的!
既然钱不是支付宝借给我们的,支付宝就没有权利进行催收!如果银行让你还款,那就告诉银行,我们没有和银行签订借款协议,所以借贷关系不存在!
如果接到催收公司的电话,就问他一句,我欠你钱吗?如果说不欠,你凭什么给我打电话!不用和他们废话!
敲黑板!!!
给支付宝打电话,提问以下几个问题!
我和银行没有借贷关系,为什么银行会对我发送账单?
合同是我和你们签的,用户信息也是我提供给你们的,银行为什么会有我的用户信息?
合同是和你们签的,钱是银行放款的,或者说我不欠你们钱,你们凭什么进行催收?你所谓的催收部门,是你们公司的部门,还是第三方催收公司?有没有具体的公司名称?
合同是我和你们签的,钱是银行放给我的,也就是说,你和我是甲方乙方的关系,银行是第三方没错吧,那催收公司就是第四方吧?而且合同里写的是第三方催收,哪里来的第四方?
补充几句!
只要接到催收电话,就直接告诉他,无权和他沟通,不欠催收公司钱!那是催收公司和放款机构的合作关系!
其次,每次接到催收电话后,就和支付宝联系,提出以上问题,尤其是最重要的一点,不提供催收公司名称,我们拒绝沟通,我们不是不还钱,而是我们有诚恳的态度时,你们咄咄逼人!我们违约了,但是我们也为违约付出了代价,因为本身就是信用贷,所以我也承担了违约的后果,我们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,我们拒绝还款,这是我们的权利,我们只是把信用换成了钱,这不是借贷关系,这是买卖关系,是你们拿钱购买了我们的信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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